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0日14时35分 |
各县(市、区)经贸局、财政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经发局、财政局,中省驻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高端装备、电子信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现代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六大支柱产业,冶金、建材、食品、轻工、纺织五大传统产业,人工智能、云计算与大数据、物联网、增材制造、光子、量子信息、空天信息等新兴产业,以及物流、建筑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安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3.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二)评价指标
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
1.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
2.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40人;
3.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
1.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2.拥有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0人;
3.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
(三)限制条件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被列入陕西省科研信用体系黑名单。
三、具体要求
(一)企业按要求编制省级或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包括评价表及证明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报告内容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区(县)XX企业”。
(二)对照评价指标,满足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的企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登录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平台登录,进入平台后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模块进行填报,如有使用问题可通过服务电话029-88265555或邮箱sxgyjjzhxxpt@163.com联系咨询)。县(区)、市工信主管部门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省工信厅,未进行网上提交的不予受理。
不满足省级条件但满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的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
(三)各县(市区)经贸(发)局联合同级财政局认真组织遴选,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审核,并分级做好推荐工作(只要满足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的企业都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推荐,不满足省级条件但满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的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推荐),联合行文于5月22日前将3份推荐文件和5份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办公室。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 电话:3211668
邮箱:258806782@qq.com
5.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1-13、指标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