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平利县岔溪沟煤矿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的公示

作者: 王道全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4日16时36分  
 

根据《无瓦斯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无瓦斯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726日,市工信局在石煤矿自查、县煤炭主管部门初验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平利县岔溪沟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了验收考评,现场反馈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平利县岔溪沟煤矿按照专家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整改完善。85日,平利县经贸局于对平利县岔溪沟煤矿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了复核。专家组根据平利县经贸局的复核情况对平利县岔溪沟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了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平利县岔溪沟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市工信局煤炭办。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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