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徐 莉同志任县域工业促进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免去节能与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韩 敏同志任盐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科技创新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浩淼同志任科技创新办公室主任,免去盐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