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标准化厂房建设及使用情况摸底审核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县域工业促进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5日16时36分  
 

全市标准化厂房建设及使用情况摸底审核服务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2号楼2单元1001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1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ZY-2024-55
2.项目名称:全市标准化厂房建设及使用情况摸底审核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98000.00元
4.最高限价:98000.00元
5.采购需求:全市标准化厂房建设及使用情况摸底审核服务项目1项,采购预算:98000.00元,简要技术要求及用途:委托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对截止至2024年11月各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情况、资金投入情况、标准化厂房使用情况进行查验审核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据实提供;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需提供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的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12月06日08:00:00时起至2024年12月10日18:00: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2号楼2单元1001室
注: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原色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00:00 
地点: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联系人:鲁航 
联系电话:0915-321108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明明
联系电话:0915-319722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2号楼2单元1001室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