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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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24号建议的复函
吴振军代表: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绿色矿山建设和新型工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关于支持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平利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24号)我们已收到。近几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石煤矿整治和新型工业发展,全力破解工作中面临的难题,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就您提出的建议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加快我市化工园区建设进度,为新型工业延链提供承载。”建议落实情况。
为我市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和高质量发展打造涉化类项目发展空间和支撑平台,市委、市政府做出了依托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建设化工片区并尽快通过省级化工园区认定的决策部署。拟规划面积约182.33公顷,主导产业为新能源材料与精细化工产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市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我市化工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审查工作,园区产业规划通过省级技术审查,委托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编制《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目前,《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已经市规委会审查后,市政府已予以批复。国家和省级层面近期针对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根据《陕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工作方案》最新规定,新增了控制性详规、货物运输论证方案等诸多规划方案等软件资料编制和污水处理、园区封闭化、在线监测等硬件设施建设要求,化工园区的申报认定还需达到一定硬件条件,同时对软件资料予以完善补充。目前,安康高新区已按程序对新增软件资料进行招投标,并对接相关专业机构加快开展资料编制工作。同时对新增硬件基础设施项目,已对接专业机构开展方案初步设计,并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尽快启动实施并年内通过省级认定。
二、关于“加快推进石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进度和矿山用地手续审批进度。”建议落实情况。
2022年8月以来,我市按照《安康市石煤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安政函〔2022〕107号)要求,采取“依法关闭退出一批、引导主动退出一批、自然淘汰退出一批、规范延期退出一批”四种方式,对全市51处石煤矿深入开展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共引导退出石煤矿6处,因环保问题未参与整治3处,认定存在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问题7处,剩余的35处符合整治基本条件。在35处石煤矿中,有29处通过了并联审查,其中19处已办理采矿许可证,在持续开展综合整治。
同时,为全力破解石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难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向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汇报沟通石煤矿工作,先后于2023年10月17日、2024年3月12日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汇报对接石煤矿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经多次对接汇报,省应急管理厅根据石煤矿是一种独立的能源矿种,目前国家层面无石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具体的实施办法等实际情况,建议安康市依据《行政许可法》《立法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规定,制订地方性法规明确石煤矿的安全准入、安全监管等。我们按照您和省应急厅的建议,于今年5月上旬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请求对石煤矿行业安全监管进行立法。
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开展石煤矿监管立法考察、调研。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力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石煤矿监管立法调研相关基础性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推动我市石煤矿监管立法工作,促进我市石煤产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绿色矿山建设和新型工业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支持、关心我市石煤矿山绿色、高质量发展。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