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14时57分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康市工信国资系统干部职工文明行为规范》的通知 | ||
索引号 | 559376316/2023-0487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1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年09月11日14时57分 |
各县(市、区)经贸局,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经发局,各市属国有企业,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中共安康市委关于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建设崇德向上幸福安康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市创文办《关于开展“文明有我社区(行业)有约”文明公约创拟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工信局(国资委)出台《安康市工信国资系统干部职工文明行为规范》,现予印发,请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规范文明行为、提升文明素质、展示文明形象,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崇德向上幸福安康贡献工信国资力量。
安康市工信国资系统干部职工文明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工信国资系统干部职工文明行为,提升文明素质,展示文明形象,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公序良俗,制定本规范。
(四)践行向上美德。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花草树木,拒食野生动物,参与垃圾减量,科学分类投放。崇尚勤俭节约,养成节水、节电、节能习惯,按需点餐、剩菜打包,践行“光盘”行动。维护公序良俗,践行文明交流、文明邻里、文明旅游、文明医疗、文明教育、文明上网向上美德。
公文PDF原件:关于印发《安康市工信国资系统干部职工文明行为规范》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