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8日15时08分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康市工商联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创新清廉企业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559376316/2023-0439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工信发〔2022〕40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2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年10月28日15时08分 |
安工信发〔2022〕40号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 康 市 工 商 联
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创新清廉企业
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属国有企业,直属商(协)会、重点民营企业:
经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研究同意,现将《安康市推进创新清廉企业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康市工商联
2022年10月27日
安康市推进创新清廉企业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安康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发〔2022〕11号)有关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安康市推进创新清廉企业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以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陕西、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安康建设的工作部署,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清廉企业建设与深化企业改革同步对接、与“三新一高” “十四五”规划、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努力打造与清廉安康建设总体要求相适应、与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匹配、与职工群众愿望相呼应的清廉企业。通过创建清廉企业行动,各级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更加到位,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清廉文化深入人心,企业运行规范透明,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风尚。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强化政治统领,营造清明政治生态
1.发挥党建统领作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清廉企业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完善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入章、党委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和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要求,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加强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程序和办法,保障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抓好市委《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执行落实,推动党的领导优势、党建工作优势转化为国企创新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扎实推进国有企业“三联三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强根铸魂国企兴”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全力打造6个国企基层党建示范点;在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深入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开展“点亮幸福安康”主题活动,发动各党支部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党员积极认领百姓“微心愿”、办好“微实事”,确保把党的活动融入到企业、车间、工地一线,确保经济发展到哪里、党旗飘扬在哪里。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统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一体推进“三不腐”。坚持“严”的主基调,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对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严惩不贷。深化专项整治和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资源资金管理等方面腐败问题,深化房地产、金融、企业等重点领域反腐,严肃查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重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构建严密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推动形成受贿行贿一起查、不法利益和国家损失一起追联合惩戒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以案促改促治,以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业思想防线。
4.抓住企业关键少数。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以及我市相关落实措施,推动国企“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各党组织“一把手”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实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健全完善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组织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制度,确保党内监督严密高效。
5.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各党组织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织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专责,促进“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各党组织书记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同级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6.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推动国有企业把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规范董事会建设,推动国有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和有效制衡。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聚焦权力运行监督,建设清廉国有企业
7.强化国资国企监管。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明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企业的职责边界。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进场公开交易行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加快推进国资国企监管平台建设应用,进一步增强风险监控预警,加快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夯实监管技术保障和基础。加强重点领域金融监管,严厉打击涉众非法集资等各类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行为,防范化解大型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监督,推进全覆盖审计。
8.构建国资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关于市属国有企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领导作用。持续加强对国企混改、财务管理、招投标、投资决策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违规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国企腐败问题。构建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统筹衔接的国资综合监管体系。推动清廉民企建设,规范领导干部与民营经济人士交往行为,引导民营企业合法经营、廉洁经营,治理商业贿赂。
9.推进企业创新发展。全面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积极推动市属企业与行业领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各种形式的合作,提高技术水平,打造竞争优势;加强产学研联合创新,要补短板、锻长板,推动各种创新要素向创新型企业聚集,超前布局优势领域、实现产业链上下游整体发展,通过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创设服务链、重塑价值链,实现转型升级。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在管理制度、管理架构、管理方式等方面实现有效变革,科学设置管理架构,优化岗位,提升效能。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引入创新人才,建立创新奖励机制,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三)聚焦选人用人导向,培养清正国企干部
10.选优配强国企干部。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国企领导干部“20字”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树好用人导向,坚持重实干、重基层、重担当、重公论,注重在高质量发展中比作为、比实绩;推行国企领导工作业绩、素质能力、态度作风清单化管理,运用数字化方式建立实干实绩档案,不断增强察德辩才、知事识人的科学性、精确度。做优源头培养,实施“一把手”储备工程,跟进培养一批视野宏阔、素质过硬、善于攻坚的“一把手”人选;加大优秀国企干部培养力度和教育管理监督。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对“带病提拔”坚决倒查追责。
11.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着力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的干部作风方面“六类突出问题”。紧盯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深挖“四风”隐形变异根源,持续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切实为基层减负,坚决纠正工作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频、手机网络遥控指挥等问题。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推动形成担当尽责、狠抓落实、创先争优的新风正气。
12.健全干事创业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安康市国资委关于建立市属企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机制实施方案》(安国资发〔2022〕14号)和“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用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将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紧密结合,把监督寓于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精准审慎规范问责,严格实施问责程序,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企业人员澄清证明,严厉纠治诬告陷害行为,让敢抓敢管、善作善为的企业员工轻装上阵、担当奉献。加强对受处分企业人员跟踪回访教育,注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依规推动继续任用,促进企业人员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四)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清朗社会氛围
13.推动依法合规经营。推进法治企业和诚信企业建设,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经营观和廉洁观,夯实清廉企业建设的法治基础。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建立商业贿赂违纪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在推荐企业家参政议政、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中,加强廉洁审核,对被司法机关认定有犯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认定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4.筑牢亲清政商关系。紧盯“营商环境最安康”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壁垒,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切实推动稳企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落实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措施,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强对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反映、受理转办、跟踪反馈、绩效评价工作机制。
(五)聚焦廉洁文化浸润,厚植清和国企文化
15.厚植廉洁思想根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
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挖掘红色革命文化中蕴含的廉洁文化
资源,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常态长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传承和
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注重用延安精神滋养初心、淬炼灵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奉公、一心为民。坚持用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廉洁文化土壤,各企业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提炼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清廉元素,
培育具有国企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将廉洁要求融入制度规范,推动廉洁文化建设融入企业规章制度中。坚持做好警示教育,观看警示片,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16.弘扬企业家精神。深度挖掘优秀企业家的精神特质和典型案例,健全企业家培育体系,引导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造就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加强民营企业家培养,组织实施“三百”企业家培养计划,深入开展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不断激发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17.涵养清廉家教家风。把家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重要内容,教育领导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从严规范领导干部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行为,防止家属亲友利用特殊
身份谋取非法利益。持续开展“德润安康”家风建设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廉洁家风表率。注重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本地优秀家规家训中汲取营养,大力弘扬勤俭持家、严谨治家、德善立家等家风文化。运用家风不正导致腐败的典型案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及其家属遵纪守法,以良好家风助推社会风气向善向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对清廉安康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会同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抓好清廉企业创建行动。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聚焦重点、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统筹指导督促企业开展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各企业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加强清廉企业建设的重要性,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织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的责任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推动清廉企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狠抓任务落实。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定期听取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经常深入企业调研,实时掌握清廉企业建设推进情况,研究谋划重点工作,高质高效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建立检查考评机制,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和半年、年度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落实效果差的,及时通报批评,依规追责问责。各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廉洁企业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企业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成熟做法、成功经验,培育一批有阵地可看、有经验可学的清廉企业建设示范点,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清廉企业建设的工作动态、显著成效、先进典型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凝聚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为清廉安康建设贡献力量。
公文PDF原件: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创新清廉企业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