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二次会议第406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7日08时56分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二次会议第406号

 

张治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陕南新能源充电站充电运营安全工作的建议》(第406号)收悉。感谢您对新能源充电站充电运营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此提案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是城市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是“新基建”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但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加强管理势在必行。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于2022年6月24日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函〔2022〕80号),成立了由市发改委牵头的全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明确了16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其中,在“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明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检测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及性能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全市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和要求,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监管,督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提升全市充电设施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工作方面,明确由发改委负责协调指导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将全市现有和新建公共充电桩信息接入“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实时提供运行信息,依托平台开展充电导航、故障报修、费用结算等服务,提升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并享受“绿电直接交易”优惠电价。

工信部门在汽车产业发展中,主要从事车辆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基于我市工业发展的实际现状,安康境内暂无新能源车辆整车制造企业,市工信局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主要职能为“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和应用”。2020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期我局正在起草《安康市推动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清洁能源化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7年)》,切实做好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清洁能源化推广工作,大力促进公共领域车辆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我局作为参与新能源车辆产业发展的职能部门之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配合相关工作牵头部门,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努力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对充电运营企业的工作指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指导城投公司加强对下属充电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充分认识到充电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深刻汲取近期国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培训和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增强保密意识,提升充电设施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指导充电运营企业重视自身信息安全,增强保密意识。市工信局将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部门认真宣贯2021年6月1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2021年8月2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运用法律手段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提供法律保障,保障安康充电设施信息网络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安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监督我们的工作,并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