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安康市“三百”企业家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6日15时22分
文件名称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安康市“三百”企业家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559376316/2023-0350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工信发〔2022〕8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4月06日15时22分


安工信发〔2022〕8号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安康市“三百”企业家

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局,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经发局:

根据《安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市委人才工作部署要求,市工信局研究制定了《安康市“三百”企业家培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6日



安康市“三百”企业家培养实施方案

国以才立,业以才兴。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任务和市委人才工作部署,全面提升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综合素质,加快建设一支厚植爱国情怀、坚持创新发展、牢筑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的企业家队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人才强国战略,深化培育路径、强化培育机制、实化培育措施、优化培育环境,打造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不断激发企业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加快建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聚力建设幸福安康提供企业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以高素质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组织实施“三百”企业家培养计划,每年培育人数不少于100人,到2025年,培养100名领军型企业家、100名成长型企业家和100名经营管理人才,推动形成“头雁引领、群雁高飞”的“雁阵效应”。

三、培育方向

(一)把握时代大势。重点聚焦富硒产业、旅游康养、新型材料三大千亿产业集群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物流、毛绒玩具四大新支柱产业,培育和提升企业家聚焦实业定力、战略规划能力、稳健拓展魄力和持续发展实力,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斗争精神的领军型企业家队伍。

(二)注重精神传承。继承老一辈人艰苦奋斗、敢闯敢干、聚焦实业、做精主业的精神,发扬优秀企业家不畏困难、开拓进取、敢为人先、不断自我超越的气魄,弘扬老秦人“拧劲儿”,赓续和培育实干精神和工匠精神,打造一支能够接续奋斗、接力创业、更加奋发有为的成长型企业家队伍。

(三)练好企业内功。对标国内外先进企业,细化精准产业定位,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善于整合资本、技术、管理等现代企业要素,努力实现科学决策、精细管理和规范经营,打造一支多层次、高素质、专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四)勇于创新发展。坚持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勇于推动生产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重视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不断强化安康民营经济的“创新浓度”,打造一支新时代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队伍。

(五)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理念,坚持在商爱国、在商爱党,将企业发展与国家大局深度融合,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四、主要举措

(一)强化教育培训。完善企业家培训载体和机制,依托国内知名高校和培训机构建立培训机制,承接“三百”企业家培训深造任务。对重点培育的“三百”企业家进行系统培训,着重培养和提高企业家在创新发展、决策管理、资本运作、市场开拓和国际竞争方面的综合能力,确保学员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二)注重团队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引进培养力度,推动各类优秀人才向培育对象所在企业集聚,促进以培育对象为核心的高层团队建设。组织产学研对接活动,帮助“三百”企业家所在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入开展合作。

(三)加强政企互动。畅通“三百”企业家与政府沟通渠道,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搭建“三百”企业家与市级领导、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平台。围绕企业家反映集中的问题,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帮助企业健康成长。

(四)发挥协会作用。充分发挥商协会强化创业自律、构建政企桥梁、维护行业权益、加强人才培养、开展合作交流等作用,全面促进“三百”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企业健康发展。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工信局统筹“三百”企业家培养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开展培训管理、督导检查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县(市、区)企业人才培养方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三百”企业家培训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三百”企业家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大对以“三百”企业家为代表的优秀企业家表扬激励力度,大力选树优秀企业家典型,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

(三)加大经费保障。统筹利用人才发展、中小企业发展、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等中、省、市项目资金和其他各类资源,结合企业和人才发展实际,支持方案实施,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和效率,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四)营造良好环境。畅通“三百”企业家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渠道,优先推荐“三百”企业家为“两代表一委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优秀企业家培育的经验做法,展示优秀企业家优秀事迹和创新创业成果,积极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