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郭浩淼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1日17时05分 |
为有效贯彻落实《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严格落实食盐专营政策,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加强食盐供应和质量安全监管,7月17日至20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卫健委3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来我市督导检查食盐市场联合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以及市县盐业公司相关同志陪同检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市、部分县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及直营门店和储备盐库、大型副食批发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等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实地查看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资质及经营管理、仓储设施情况,食盐销售经营和使用单位是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是否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等,是否存在向其他食盐零售终端转批食盐等违法违规行为,食盐碘含量是否符合我省碘含量标准(18-33 mg/kg),未加碘食盐销售点是否为省工信厅官网公示的销售网点并挂牌销售等。检查过程中,督查组还随机采集盐品进行了碘含量半定量检测。
在座谈会上,督查组认真听取了我市2023年度食盐市场联合检查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落实省食盐管理条例、加强食盐市场联合监管及打击涉盐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并要求我市继续按照《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及《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监管力度,形成维护好食盐市场安全稳定的监管合力。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持续加强对全市11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资质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充分发挥食盐主渠道供应优势,确保我市食盐安全稳定有序供应。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卫健部门沟通协作,建立食盐市场联合监管长效机制,继续深化食盐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持续打击涉盐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盐供应安全、质量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食盐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