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作者: 张莹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7日09时08分  
 

为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全面发挥统战、法律监管职能,近日,岚皋县委统战部、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共同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联席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    

《协作机制》从健全联席会议机制、日常联络协作机制、专题联合调研机制、信息互通机制、联系服务机制、民主监督参与机制、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等七个方面对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出指引性规定。岚皋县委统战部和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通过职能互补、加强会商、信息共享、携手服务等方式,从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实现民主监督等方面入手,推动民营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协作机制》的出台,将不断加强岚皋县委统战部和县检察院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中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为岚皋县民营企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奋力建设和美岚皋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