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郭浩淼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14时38分 |
为有效贯彻落实《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食盐专营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全市食盐质量安全、供应安全监管。6月15日,市工信局盐业管理办、市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中心城区部分商超开展食盐市场检查活动。
工作人员先后前往中公百货店、绿源天鲜超市等商超,重点对食盐经营户的食盐购入票证、销售去向等相关信息是否完整登记保存,食盐仓储设施的卫生条件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用盐质量检测报告以及外包装防伪标识、碘含量标准是否合格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进货和销货台账不健全等问题责令整改。目前暂未发现不符合我省加碘标准的食盐(18-33 mg/kg)进入我市销售以及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等严重违法现象。
检查中工作人员还向食盐经营户发放《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通过讲解涉盐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经营户进一步强化食盐安全意识,从国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杜绝销售假冒伪劣食盐、用工业盐充当食用盐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食用盐质量安全、供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