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春节期间食盐安全保供专项检查

作者: 郭浩淼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2日19时26分  
 

为有效贯彻落实《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食盐专营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全市食盐质量安全、供应安全监管,打击涉盐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净化食盐市场,维护良好的食盐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我市中心城区食盐市场开展专项检查。

1月12日,市工信局盐业管理办、市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城东宝业陕南农特产品物流园、城东农贸综合市场及部分大型超市食盐购销渠道、经营资质、食盐质量等方面进行抽查检查。

工作人员通过查渠道查质量,对食盐经营户的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食盐购销凭证、销售去向等相关信息是否登记保存,食盐仓储设施的卫生条件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用盐质量检测报告以及外包装防伪标识、产品批号、碘含量标准是否合格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共检查食盐市场经营户、大型超市共10余家食盐零售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进货和销货台账不完整、食盐质检报告不齐全、加碘盐和未加碘盐混放销售等问题责令整改。目前暂未发现不符合陕西省加碘标准的食盐(18-33 mg/kg)进入我市销售以及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等严重违法现象。

检查组通过边检查边宣传的方式,向食盐经营户发放宣传册、宣传海报等资料,讲解《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户进一步强化食盐安全意识,从国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杜绝销售假冒伪劣食盐、用工业盐充当食用盐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食用盐质量安全、供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