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9日11时18分  
 

各县(市、区)经贸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经发局,安康高新区质监分局、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管局:

为突出能效标准引领作用,加快工业能效提升,根据省工信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353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依据国家强制性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实施范围包括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氧化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烃、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纯碱、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轮胎、黄磷、聚酯涤纶等24个行业。

二、基本要求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不低于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和《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中的标杆水平。

(三)绿色电力使用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

(五)已制定实施节能降碳计划方案,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

(七)近三年来无环保、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组织实施

(一)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自愿填写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各县(市、区)经贸、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后,由各县(市、区)经贸部门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和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六份)报送至市工信局(节能安全办),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

(二)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和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省工信厅、省发改委和省市场监管局推荐。

(三)具体申报表格及相关要求,请登录陕西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shaanxi.gov.cn)“产业发展”栏目“节能综合利用”部分或工信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查阅下载。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节安办                王唯旭  3219921

市发改委环资科                周智华  3213496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和认证监管科  熊纪功  8951896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