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9日11时18分 |
各县(市、区)经贸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经发局,安康高新区质监分局、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管局:
为突出能效标准引领作用,加快工业能效提升,根据省工信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353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依据国家强制性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实施范围包括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氧化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烃、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纯碱、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轮胎、黄磷、聚酯涤纶等24个行业。
二、基本要求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不低于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和《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中的标杆水平。
(三)绿色电力使用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
(五)已制定实施节能降碳计划方案,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
(七)近三年来无环保、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组织实施
(一)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自愿填写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各县(市、区)经贸、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后,由各县(市、区)经贸部门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和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六份)报送至市工信局(节能安全办),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
(二)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和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省工信厅、省发改委和省市场监管局推荐。
(三)具体申报表格及相关要求,请登录陕西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shaanxi.gov.cn)“产业发展”栏目“节能综合利用”部分或工信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查阅下载。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节安办 王唯旭 3219921
市发改委环资科 周智华 3213496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和认证监管科 熊纪功 895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