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7日11时33分 |
安工信字〔2022〕124号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康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局、财政局,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320号)要求,现将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我市所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科创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除外。
二、支持重点
1.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薄弱环节实施技术攻关。对于解决“卡脖子”、实施国产替代、“补短板”、“锻长板”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2.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独立或者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开展创新工作,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对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有效成果,推动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的,给予资金支持。
3.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当地资源禀赋优势或区域发展特色,研发生产具有鲜明地方特点的产品,并以多种方式进行市场开拓、拉动消费投资,尤其是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海外市场。
三、支持方式
开展本次工作是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给予资金支持,不针对具体项目,与企业同年获得的其它项目资金不属重复支持,资金使用由企业按照支持重点自主安排。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
四、申报资料
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需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请表(附件)。
2.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内容反映企业概况、企业业绩和荣誉、企业在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上的主要做法。
(二)其他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于2023年1月28日前补充到位);
3.与符合申报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或证书;
4.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明;
5.银行征信报告;
6.企业认为有助于申报的其他材料;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资料要求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连续编写页码,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区-XX单位”。申报项目纸质资料(一式7份),同时报送PDF电子版。申报单位所提供纸质资料要清晰可验,若提供资料不能辨识,造成相应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规范申报程序。县(市、区)经贸(发)局会同财政局要加强宣传,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两部门要严格审核审查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择优把经营状态良好、专精特新特征突出的企业推荐到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
(二)严格线上填报。申报单位需同时在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和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进行项目申报,线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线上未进行申报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申报步骤:登陆网址:czyxmk.sf.gov.cn,选择“中小企业专项”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申报系统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上报时限。各县(市、区)务必于2022年11月8日前将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纸质版资料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办公室,项目资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90621809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办公室 3211668
市财政局企业科 3214776
附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请材料
附件下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请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