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1日09时35分 |
类别:A
安工信函〔2021〕73号 签发人:许启政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80号
建 议 的 复 函
茹甫文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电信诈骗打击治理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分析了个人信息泄露、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现状和难点,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我局表示衷心感谢。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在为群众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条件的同时,也增加了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造成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代表的各类新型犯罪不断上升,我市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存在较大社会安全稳定风险。针对此情况,我市高度重视,强化打击治理,在市公安局成立了安康市反诈中心,建立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公安、银行、运营商等部门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蔓延。在信息通信网络打击治理方面,我市也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开展了严厉打击网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网上非法推广、开办诈骗网站等网络违法犯罪行动;对储存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府部门、高校、社会组织的网站不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防护措施检查,督促其提高网络安全等级。另外,今年6月10日由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其中第32、33条,对收集数据、使用数据、交易数据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呼之欲出,将在法律层面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强化技术反制。各电信运营商依托大数据搭建了精准高效的反诈骗预警模型,实现对涉案、涉诈以及高危高风险号码的快速处置;建立了人工分析机制,通过从通话行为、办卡行为、渠道业务量等维度分析,延展处置一批具有高危风险的号码。2020年,三大运营商共关停高危号码6000余个,关停被举报骚扰、诈骗号码547个,关停涉案号码167个,纳入黑名单客户169个,全年累计向公安机关推送高危号码2600余个,推送案件线索150条,协助公安机关打掉涉案团伙9个。三是开展防范宣传。严格落实卡号实名制管控要求,新入网客户必须签订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签发的《反诈告知书》,并由一线营业人员负责告知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等行为会涉嫌违法犯罪;依托2020年举办的第七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重点围绕“电信诈骗”“电信安全案例”专题开展宣传,通过各营业厅LED屏、电视等媒介播放网络安全宣传标语260余次,宣传视频19个;在全市各县区自有营业厅、各代理营业厅布设和发放国家五部委联合通告、市级单位联合通告、“断卡”行动海报等反诈宣传材料4.5万份;向手机用户发送个人信息保护和电信诈骗方面的公益短信,尤其在重要时间节点期间,加大公益短信推送频次,全年共发送反诈公益短信280万条。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异常渠道“熔断”处罚机制,主动向公安机关推送相关号码入网协议、实名制资料、现场监控等资料,并将“涉案号码数量”纳入渠道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评优体系;严格电话号码实名制管理,对出现未实名或实名信息错误的号码立即关停,重新完成实名认证后予以开通,对于办理未实名号码的渠道、业务员予以重罚。
虽然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由于信息通信网络的广泛性、即时性、隐匿性和跨区域性等特点,打击治理难度较大,群众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网信部门和三大运营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工作,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即将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
(二)协调电信运营商做好网站备案管理工作,构建网络违法违规信息发现、处置、反馈、验证的闭环管理机制。加大电话用户实名制登记工作力度,加强社会营销渠道管理,规范电信业务市场经营,完善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保护机制,提高用户身份信息准确率。
(三)协调电信运营商开发使用虚拟运营商和伪基站监测系统,联合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重拳打击。目前,国家4G、5G网络技术已对通信进行加密鉴权,也在技术上反制了伪基站作用。
(四)协调电信运营商加强与公安机关、网信部门在技术手段建设方面的沟通协调、统筹规划,整合现有的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打击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协调电信运营商通过营业厅LED屏、制作宣传手册、业务办理告知、公益短信推送等渠道和方式,持续加大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为我们的工作提供参考。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工信局 321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