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9日10时35分 |
类别:A
安工信函〔2020〕69 号 签发人:许启政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四次会议第62号
建 议 的 复 函
王开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安康网络通信国有企业改进服务举措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通信行业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近年来,随着电信资费改革的不断深入,电信资费逐步市场化,电信企业为满足不同消费水平用户的需求,陆续推出了涵盖各类电信业务的资费套餐,并不断增加套餐品种,供广大用户选择。资费套餐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消费者的选择空间,降低了部分电信业务资费水平,让消费者从电信改革中逐步得到了实惠。同时,由于套餐种类过多、设计过于复杂、结构不尽合理、透明度不高等原因,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选择和辨识的难度,也一定程度引发了业务推广不规范、恶意限制携号转网、乱收费等市场经营乱象,直接影响到千家万户群众的切身利益。
对此,国家工信部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要求通信运营商开展套餐清理、做好资费公示、规范有序运营,并将有关工作内容纳入电信行业行风纠风工作予以推动,着力解决业务推广、携号转网和收费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用户合法权益。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与安康移动公司沟通和协调,安康移动公司高度重视,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积极改进,进一步坚持“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宣传解释,简化套餐档位,合理营销宣传,向用户提供更加消费透明、用户满意的服务。同时,移动公司还就您反映的三个突出问题做了明确回复:一是关于电话营销业务不规范的问题。安康移动公司已对外呼营销进行规范并建立相应制度(1.严格执行“二次确认”,外呼过程中,客户表示明确同意开通/订购业务后方可为客户开通;2.严控外呼频次,每月电话外呼号码数量原则上不高于当地通话客户数的15%,同一客户外呼接触频次不超过1次/2月;3.录音存留,所有外呼拨打全程录音,录音保存时间与服务持续时间同步,且服务终止后至少保留5个月),下一步,公司将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单位绩效和代理渠道业务代办费考核,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二是关于限制手机用户携号转网的问题。安康移动公司认真落实工信部携号转网服务规定,严格遵守“国5条”“9不准”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携号转网服务,普通个人移动号码均能正常办理携转服务,具体规定是:无在网协议的客户,可直接申请携转码携转;有在网协议的客户,可通过赔付解约流程进行携转办理。三是关于营业厅服务工位少导致办理业务排队时间长的问题。目前移动营业厅在月初、月末客户出账期间以及中午下班时间进厅客户量较大,排队等候时间较长,安康移动公司已明确三条解决措施:优化业务流程,提升业务能力,缩短业务受理时长;业务高峰期确保业务台席、VIP台席、引导席、流动席全面开放受理业务;针对超忙厅增加人员配置,提升服务能力。
由于电信安康分公司、移动安康分公司、联通安康分公司等通信运营商属于央企驻安单位,其业务管理职能在省通信管理局(国家工信部派出单位)和省级公司,市、县级政府不具有通信行业管理职能。针对您建议中提出的具体问题,我局将积极向省通信管理局反映情况,努力协调各通信运营商落实好中省的政策措施和要求,着力解决通信行业业务推广不规范、恶意限制携号转网和乱收费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推进行风持续向好。同时,我局还将积极向社会宣传推广工信部12300电信用户申诉服务电话,支持群众通过信函、电话(029—12300)或省通信管理局网站等方式向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出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通信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工信局信息化科321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