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7日09时30分  
 

类别:B







安工信函〔202082                                                                                    签发人:许启政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1

建  议  的  复  函


黄明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旬阳高新区发展的建议》收悉,市工信局结合工作职能,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市政府统筹市直部门项目资金和指标向旬阳高新区倾斜,及请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协助旬阳高新区争取省级创新示范园、循环发展示范园和双创特色载体示范基地,并给予资金扶持等工作情况。

一是政策支持。为全力支持旬阳高新区加快发展,培育县域增长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旬阳高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安发〔201721号),明确了旬阳高新区发展总体目标;从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等方面明确了发展任务;从土地、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明确了支持方向;明确提出市发改、科技、财政、工信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中、省优惠政策支持旬阳高新区发展的保障措施。同时,旬阳县委、县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

二是项目支持。旬阳高新区依托生态工业集中区和吕河工业集中区,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在经济总量、规模工业、财政收入等方面为全市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充分发挥工业集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工信局积极对接省、市相关部门,争取更多政策和项目资金向旬阳高新区倾斜。2015年以来,市工信局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通过股权投入、直接奖补方式,支持生态工业集中区、吕河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旬阳宝通等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等项目资金4100余万元。2020年上半年,为旬阳高新区争取县域工业集中区房租减免奖励资金10万元; 4家企业获安康市应对新冠疫情贷款贴息项目资金5.86万元。申报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已通过市级初审,目前省级相关部门正在评审中。

三是双创基地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步伐,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原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陕中企工发〔2016〕62号),同时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测评办法》(陕中企工发〔201817号)。近年来,市工信局积极对接省级部门,指导旬阳县经贸局、高新区经发局要立足“园区承载、产业支撑、资源节约、要素聚集”的发展思路,壮大发展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持续对接引进落地一批具有较强引领性、带动性、根植性的产业龙头项目和产业链“补短板”项目,力促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要结合《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积极创造条件,为争取省级双创基地和特色载体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感谢您对旬阳高新区发展给予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及对旬阳县工业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市工信局将一如既往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政策、项目等方面给予更多倾斜,为旬阳高新区发展全力做好协调、服务、配合工作。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25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工信局县域办321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