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1日16时50分  
 

类别:A


安工信函〔202070                                                                                       签发人:许启政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复函


温长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安康5G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5G网络建设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重要力量。目前,“新基建”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新风口”,作为“新基建”核心的5G等数字基础设施正在成为社会信息流动的主动脉、产业转型升级的加速器、数字社会建设的新基石。就安康而言,短期来看,“新基建”项目投资将直接拉动安康经济增长,释放潜在经济活力;长期来看,“新基建”作为数字经济的支撑,将进一步助力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新旧动能转化,成为推动安康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国家部署5G试点和商用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抢抓发展机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加强宣传培训。为扩大广大干部群众对5G的认知,努力营造支持5G建设的氛围,2019年以来,我市先后举办“5G应用与产业发展专题讲座”“5G 产业创新应用主题讲座”等活动,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教授讲授5G知识,起到了很好的普及作用。二是加强规划引领。2019年,我局会同安康铁塔公司牵头编制了《安康市5G通信基站站址布局专项规划(2020-2022》,今年已通过中心城市规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正在按程序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至2022年末,在全市建设5G基站8114个,实现市域5G网络普遍覆盖,主城区及重点区域连续覆盖。三是加强政策支持。3月份印发了《安康市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推进5G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和保障措施,确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22项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将对我市的5G产业发展起到很好的指导推动作用;6月份制定了《加快安康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5G创新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对全年5G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6月份还印发了《关于保障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全面建立了5G建设环境保障措施。四是加强推动落实。201912月,针对市外一些企业拟以5G网络建设名义恶意租用市政灯杆谋利的情况,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指示,对县区和相关部门进行督查,有效防止了市政公共资源违规占用情况的发生;2018年以来,市政府先后与陕西铁塔、陕西电信、陕西移动、陕西联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就5G建设有关内容开展合作;今年3月份召开了5G建设座谈会,研究5G加快发展问题;4月份,时任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元世又带队赴省通信管理局及有关单位对接5G建设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我市积极推进5G发展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表示将大力支持我市5G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5G基站建设551个,开通430个。

针对您关心的5G网络建设方面的几个重点问题,具体推进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建立推进机制。我市已成立了安康市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国网安康供电公司、地电安康分公司、铁塔安康分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市5G网络建设,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同时,要求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健全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快开放共享。我市今年印发的《关于保障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加快安康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5G创新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安康市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中,均明确要求免费开放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业园区、旅游景点、绿化区、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机场、桥梁隧道、客运站、公交站台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杆、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场所空间,支持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禁止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下一步,我局还将提请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各部门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优化建设环境。市政府要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落实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镇办(社区)、业主委员会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责任,严厉打击破坏、偷盗通信基础设施和以5G建设名义恶意租用市政灯杆(塔)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宽带垄断、公共杆塔资源垄断、物业企业和基站所在地阻挠改造升级等行为;要求电力部门严格执行5G基站峰谷电价等优惠政策,大力推进通信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不得在转供电环节进行加价;要求环保部门加大5G网络电磁辐射等常识科普力度,营造全民共建共享氛围。四是协调争取政策。因国电、地电分别属于央企和省属国有企业,电费单价政策制定权限在中省发改部门,地市级公司主要负责运营和收费,一方面,我局将积极向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反映情况,请求在省级层面出台相关电价优惠政策支持5G和大数据平台建设;另一方面,我局将积极协调地市级电力公司推进转供电改直供电工作,建立5G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助力5G建设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5G网络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19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工信局信息化发展科321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