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3日15时50分 |
类别:B
安工信函﹝2020﹞91号 签发人:许启政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复函
彭浩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扶持的建议》(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包括4类人: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广泛分布在新的经济组织、新的社会组织中。“成立各县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在发展政策、产业扶持、重大项目、财力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是各级各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一方面,作为市政府负责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牵头部门,市工信局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业务和服务往来较多,职责范围无法全部覆盖整个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群体;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并列作为统战对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市工信局理应结合职能,从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角度抓好建议贯彻落实。
二、在市委统战部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经市民政局批准,安康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下称市新联会)于2019年9月成立。市新联会自成立以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重要论述,把全市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动员和组织起来,发展地方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养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安康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民营经济18条”)、《安康市2019 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工业稳增长17条”)和《安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下称“中小企业安9条”),高度契合了您提出的“在发展政策、产业扶持、重大项目、财力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的建议意见。
1.在发展政策方面。“民营经济18条”从加大信贷支持、提升担保能力、支持直接融资等方面提出18条措施,“工业稳增长17条”从加强财政引导、抓好政策落实、推进创新发展等方面提出17条措施,“中小企业安9条”从金融财政资金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等方面提出9条措施,倾斜扶持包括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2.在产业扶持方面。“工业稳增长17条”要求,市财政预算安排1000 万元资金,重点奖补工业企业招商推介、工业集中区和标准化厂房建设、包装饮用水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从市级产业发展基金中拿出1000万元,严格按照基金管理规定,采用参股创投或股权投资方式,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生产经营正常、发展前景乐观、管理团队优秀的工业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3.在重大项目方面。“工业稳增长17条”规定,对本年度投资500 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按当年用于购置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投入资金、流动资金贷款分别给予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或奖补支持。对具备用地报批条件、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由市级层面统筹保障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底价按相对应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4.在财政支持方面。“民营经济18条”要求,积极争取中省纾困基金和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发展基金和专项资金,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安9条”要求,市级财政挤出资金3000万元,对参与应对疫情防控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对防疫物资调度、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和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适当补贴。
5.在购买服务方面。“民营经济18条”规定,市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向非公有制企业采购的份额应当占预算总额的30%以上,优先购买本地企业的服务和产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突破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新建成且取得科研成果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不超过100 万元、20万元科研奖补。
四、今年以来,市工信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能,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决策部署,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帮助企业坚定信心、恢复生产、纾困解难。上半年,全市非公经济完成增加值310.75亿元,占GDP的60.1%,超省考指标0.5个百分点,超第二名(西安)7.2个百分点,继续位居全省首位。
1.加大财政支持。落实转产扩能和贷款贴息资金465万元、疫情防控专项资金200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落实“工业稳增长17条”,提请拨付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争取省级工业转型项目,12户企业获取补助资金1400万元。申报省级防疫物资扩能项目1个、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23个、新进规上工业培育项目81个、技术改造奖励项目52个,提请上级审批。
2.提升担保能力。督促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打通融资通道,延长贷款期限。上半年,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290户企业357个项目提供贷款担保20.5亿元,其中疫情防控企业42户,金额4.04亿元;出台减免缓收费措施,为企业节约成本4760余万元;降低反担保要求,帮助169户企业获得融资支持;加强银担合作,与7家金融机构签订风险分担协议。
3.狠抓账款清欠。全面落实中省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完善配套措施和长效机制,账款清欠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6月底,清偿欠款5095.77万元,清偿率47.36%,50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全部清零,除石泉、平利、旬阳和市财政局外,其他单位均提前完成清零任务,全市无新增拖欠账款发生。
4.落实房租政策。督促县域工业集中区等载体落实房租减免政策,争取省级房租减免项目10个,获得奖补资金100万元。引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经营性商业承租户免收3个月房租,减免租金1483.07万元。鼓励民营企业响应政府号召,主动为租户减租免租,其中,兴华集团减免租金600余万元。
5.促进集群发展。完善园区配套,持续加大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餐饮、住宿、医疗等生活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县域工业集中区承载能力。降低创建成本,采取政府建设、委托代建、合作共建、企业自建等模式,在县域工业集中区新建标准化厂房,降低企业创建成本。延伸产业链条,鼓励龙头企业在县域工业集中区扩散配套业务,带动小微企业发展,不断提升小微企业生存能力。上半年,全市19个县域工业集中区预计新建标准化厂房25万平方米,新增投资千万元以上入园企业20户。
6.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结对帮扶,落实部门包联机制,建立机关联络制度,一对一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加大政策宣传,利用“安康工信”公众号和“省级示范平台、民营企业协会”等群信群,及时发布惠企政策。开展信贷需求征集推荐,搭建银企对接桥梁,落实新增贷款财政贴息和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聚力双招双引,牵头召开省属国企走进安康暨重点合作项目对接洽谈会,配合承办“携手安康•山河无恙”网络招商推介会暨重点合作项目签约活动。加强国企监管,督促公交公司、水务集团、金盾保安、盐业公司等国企履行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为全市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五、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市工信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依法履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依法完善促进机制、履行促进义务、行使管理职责,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在发展政策、产业扶持、重大项目、财力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予以倾斜扶持”,并配合市委统战部等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各县区加快成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工信局非公办321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