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2日09时50分  
 

类别:A




安工信函〔202063                                                                                  签发人:许启政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复函


汤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在建议中,客观阅述了农村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并系统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加强创业辅导、强化金融服务等3个方面的建议,这说明您一直都在关注和支持农村小微企业发展,市工信局作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牵头部门,对此深表感谢!

二、农村小微企业是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推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去年印发的《安康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民营经济18条”)和今年疫情发生后印发的《安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下称“中小企业安9条”),高度契合了您提出的3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在加大政策扶持方面。“民营经济18条”从加大信贷支持、提升担保能力、支持直接融资、强化财政引导、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安9条”要求,市级财政挤出资金3000万元,对参与应对疫情防控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对防疫物资调度、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和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适当补贴。

二是在加强创业辅导方面。“民营经济18条”要求,依托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及各类民办培训机构,为民营企业免费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和资助民营企业家、高层管理人员赴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接受培训或考察学习。“中小企业安9条”规定,对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术培训的,可给予每人800-1000元的培训补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就业的新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人给予2000元的岗位补贴。

三是在强化金融服务方面。“民营经济18条”规定,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清理不必要的“过桥”环节,严查通过“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方式变相提高贷款利率。“中小企业安9条”要求,全面落实金融支持政策,使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额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到期还款困难的,采用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解决。

三、今年以来,市工信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能,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决策部署,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帮助企业坚定信心、恢复生产、纾困解难。上半年,全市非公经济完成增加值310.75亿元,占GDP60.1%,超省考指标0.5个百分点,超第二名(西安)7.2个百分点,继续位居全省首位。近期,市委、市政府又出台若干措施,再次投入大量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落实转产扩能和贷款贴息资金465万元、疫情防控专项资金200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落实“工业稳增长17条”,商请市级财政拨付资金1000万元。争取省级工业转型项目,12户企业获取补助资金1400万元。申报省级防疫物资扩能项目1个、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23个、新进规上工业培育项目81个、技术改造奖励项目52个,已报上级审批。

二是提升担保能力。督促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打通融资通道,下调担保费,减免手续费,延长贷款期限。上半年,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290户企业357个项目提供贷款担保20.5亿元,其中疫情防控企业42户,金额4.04亿元;出台减免缓收费措施,为企业节约成本4760余万元;降低反担保要求,帮助169户企业获得融资支持;加强银担合作,与7家金融机构签订风险分担协议。市政府组织工信局、金融办和各驻安金融机构举办政银企对接活动,市工信局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需要贷款企业和项目,搭建政企连心桥平台。

三是狠抓账款清欠。全面落实中省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完善配套措施和长效机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6月底,清偿欠款5095.77万元,清偿率47.36%50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全部清零,预计9月底可完成无分歧账款清零任务,全市无新增拖欠账款发生。

四是落实房租政策。督促县域工业集中区等载体落实房租减免政策,争取省级房租减免项目10个,获得奖补资金100万元。引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经营性商业承租户免收3个月房租,减免租金1483.07万元。鼓励民营企业响应政府号召,主动为租户减租免租,其中,兴华集团减免租金600余万元。

五是促进集群发展。完善园区配套,持续加大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餐饮、住宿、医疗等生活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县域工业集中区承载能力。降低创建成本,采取政府建设、委托代建、合作共建、企业自建等模式,在县域工业集中区新建标准化厂房,降低企业创建成本。延伸产业链条,鼓励龙头企业在县域工业集中区扩散配套业务,带动小微企业发展,不断提升小微企业生存能力。上半年,全市19个县域工业集中区预计新建标准化厂房25万平方米,新增投资千万元以上入园企业20户。

六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结对帮扶,落实部门包联机制,建立机关联络制度,一对一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加大政策宣传,利用“安康工信”公众号和“省级示范平台、民营企业协会”等群信群,及时发布惠企政策。开展信贷需求征集推荐,搭建银企对接桥梁,落实新增贷款财政贴息和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聚力双招双引,牵头召开省属国企走进安康暨重点合作项目对接洽谈会,配合承办“携手安康•山河无恙”网络招商推介会暨重点合作项目签约活动。加强国企监管,督促公交公司、水务集团、金盾保安、盐业公司等国企履行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为全市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市工信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依法履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依法完善促进机制、履行促进义务、行使管理职责,督促落实系列政策措施,依法促进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是依法完善促进机制。设立中小企业公益性服务中心,聘请专业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发展社会化服务机构,创建国家和省市级示范平台,建设综合性窗口平台。设立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发展基金,定期评估使用情况,及时公布评估结果。

二是依法履行促进义务。建立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及时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政务信息服务。安排中小企业培训专项资金,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健全维权投诉机制,及时受理企业投诉举报。开展发展环境评估,及时公布评估结果。

三是依法行使管理职责。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促进机制、加大财税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创业创新、促进市场开拓、落实服务措施、加强权益保护、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以《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主体的各项政策法规得到全面落实。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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