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5日16时30分 |
收到市审计局局发来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后,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会议,就《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中的问题逐条分析研判,查找原因,推进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意见如下:
一、2018年行政效能任务完成情况
涉及考核指标33项,其中5项被评价为良好。
(一)加快实施全国第三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全面完成145个行政村光纤宽带进村任务,协调督促各电信企业完成全市403个计划脱贫村宽带或4G网络建设任务,实现全部行政村光纤网络、4G网络全覆盖。
回复意见:该指标分两部分:一是“加快实施全国第三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全面完成145个行政村光纤宽带进村任务”,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协调督促各电信企业完成全市403个计划脱贫村宽带或4G网络建设任务,实现全部行政村光纤网络、4G网络全覆盖,此项工作也已完成。另外,今年计划脱贫的403个贫困村,均实现光纤通达和4G网络覆盖至村,达到脱贫要求。《审计意见书》中的“2018年2月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确定的350个贫困村建设通信网络项目中:323个项目今年应建设完成。截止12月中旬,2018年计划实施的323个贫困村通信网络项目,已开工304个村,完工288个村,无项目支撑19个村,距离323个项目今年建设完成的任务目标尚有35个项目的差距。”一是此项工作是我市在完成403个贫困村光纤通达和4G网络全覆盖达到行业脱贫要求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加密补盲,对贫困村网络的深度覆盖项目。工信部陕西通信管理局多次批评我市擅自扩大加密补盲范围,浪费投资和国家资源,地方政府又不补助资金,加重企业负担。二是通过积极协调督促,该项工作截止12月31日又有新进展,35个项目中,又完成了11个,只有24个没有完成,占323个任务的7.43%(占本项总任务的比例更低),完成比例达到92.57%。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我局的职责主要是“协调督促”,任务完成的主体责任在各运营商。尽管如此,我局通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发送文件、现场协调等方式积极协调督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县区加快项目建设,切实履行了“协调督促”职责。几家运营商均为央企,由于市、县级政府不具有通信行业管理职能,市、县级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投资计划都需各分公司省级以上审批后才能实施。没有实施的项目主要是因为通信运营商年初没有项目计划有些地方不具备建设条件也不符合建设规格要求的客观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落空的,而非我局“协调督促”不力的主观因素所致。
(二)强力推进西北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智能终端电子信息产业园、硒谷动力产业园、西北纺织服装产业城建设。
回复意见:西北纺织服装产业城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根据市发改委《关于下达安康市2018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安发改项目〔2018〕202号),西北纺织服装产业城项目列入安康市2018年重点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年度计划为投资70000万元。我局对该项目的承诺是:强力推进西北纺织服装产业城项目建设。该项目实际情况为:1.2018年2月24日赵俊民市长宣布开工建设;2.征地拆迁耗时过长、难度太大、投资量多,也属推进工作之列;3.截止12月完成投资70002万元,已完成年度投资任务;4.形象进度是:现已完成项目现场三通一平;C地块1#-6#厂房和地下车库的基础土方开挖完成90%,厂房塔吊基础施工中,7#、8#厂房塔吊安装完成,钢筋棚、木工棚设备安装完成;C地块地下室基坑支护喷浆完成60%,防尘喷淋设备安装完成,临建指挥部及生活区已搭建完成。根据以上情况,我局已经很好地完成了该项目承诺事项,实属艰难不易。
(三)加快推进镇坪中药配方颗粒、华秦全钒储能、华润风力发电等项目,强化旬阳烟厂、华银科技、奥邦锻造等40户重点工业企业运行保障,加大政企结对帮扶的力度。
回复意见:华润风力发电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根据市发改委《关于下达安康市2018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安发改项目〔2018〕202号),华润风力发电项目列入安康市2018年重点前期项目计划,年度工作计划为“完成项目核准”。前期项目是指经过努力若具备建设条件则进行项目核准,并列入下年度重点项目计划,若不具备建设条件则不进行项目核准。我局对该项目的承诺是:加快推进华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按照《华润汉滨区35万千瓦风电项目开发协议书》约定,在选址地点进行测风,测风期满一年,如达到风电项目商业工业投资要求,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及风电整体开发的规划,并综合工程地质、接入系统等条件择优选址开发建设风力发电场。目前,已完成年度测风数据采集、评估,测得平均风速为3.0-3.5米/每秒,没有达到大于5.0米/每秒最低风能开发要求,不具备风能开发价值,故该前期项目不具备项目核准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风力发电场建设要求,不在建场。根据以上情况,我局也完成了该项目承诺事项。并且该项承诺加快推进近百个项目和40户重点工业企业的运行保障,即使1个项目不具备建设条件也只是此项承诺中的100多分之一,也应评价为“好”的评价等次。
(四)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排查隐患整改达标率100%。
回复意见:
1.部分县区存在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不及时。石煤不是煤。国务院令第1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明确界定安康产石煤和煤不是同一个矿种,因此石煤矿和煤矿具有本质区别。2006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发布了专门针对安康石煤矿的《安康市无瓦斯石煤矿井安全标准》(陕煤安局发[2006]17号),把煤矿和石煤矿执行的安全标准有效的区分开来。按照《安康市无瓦斯石煤矿井安全标准》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标准所称的无瓦斯石煤,指地质矿产部门提供的地质报告确定的普通石煤、劣质石煤。具体由安康市地质矿产部门负责认定。据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报送《安康市瓦斯石煤与无瓦斯石煤认定原则的意见》的报告(安市国土资字[2006]23号)第四条结论和建议第1款界定:全市目前57个核发石煤矿,除镇坪县大河煤矿鸭儿池矿区、团堡煤矿、镇坪县四堡寨煤矿周家湾矿区为高瓦斯优质石煤矿以外,其他矿山均为无瓦斯普通或劣质石煤矿。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2处石煤矿。50处无瓦斯石煤矿,2处瓦斯矿,即镇坪县团堡煤矿、镇坪县煤炭湾煤矿。镇坪县团堡煤矿已停工停产多年,待关闭,不具备瓦斯等级鉴定条件,也没有必要进行瓦斯鉴定。镇坪县煤炭湾煤矿于2016年按照规定开展了瓦斯等级鉴定,鉴定等级为低瓦斯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有效期为2年,且该企业处于长期停产整改状态,也不具备瓦斯鉴定条件(按国家规定没有正常生产的煤矿不得进行瓦斯鉴定)。50处无瓦斯石煤矿位于无瓦斯区域,不含瓦斯,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安全标准和市国土局的界定,不需要做瓦斯鉴定。
2.部分安全设施设置不到位等应于2018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问题,截止审计时未完全整改到位。截止12月31日,按照县区经贸局报来的核查报告,相关县区对责任清单中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3.安全监管情况。2018年,市工信局把加强石煤矿安全生产、预防事故作为重点工作抓到实处。强化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检查巡查和应急值守,深入石煤矿加大对薄弱环节检查力度和频次。通过全面开展石煤矿安全攻坚、集中执法行动、对标达标整改活动,各石煤矿对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验收销号。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提高石煤矿安全条件。开展石煤矿安全生产分析研判,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连续4年实现煤炭安全生产“双零”(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五) 完成《安康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中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任务。
回复意见:目前,石泉县天新丝绸有限公司水污染改造项目已完工,并取得竣工验收批复;平利县盛丰源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废水处理工程已全面完工,企业已按平利县环保局要求组织完成竣工验收。需要说明的是,因镇坪县美味佳有限公司经济效益不佳,无力承担废水治理工程费用,镇坪县政府已将其调整列入2018年县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统筹解决,从省级财政争取配套资金推动改造升级。其污水主要是定点屠宰所产生,业务归口在商务部门,而县上又将其污染治理任务下达到农林科技而非经贸部门。目前该企业废水治理项目已全面开工并进入土建阶段,预计将于明年上半年竣工。鉴于在2018年全部工业水污染防治项目任务中,仅镇坪美味佳1家企业正在紧急的施工建设之中,且其主体责任在县区政府,且由工业点源污染调整为农业面源污染,责任部门归口农业部门,恳请审计部门酌情给予“好”评价等次。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国家重大政策贯彻落实追赶超越、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回复意见:关于“未发现市工信局建立民爆物品管理台账,仅建立民爆企业台账,无法对全市民爆物品的生产、流通、储存进行完整及时有效的管理”这一问题。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91号),我局严格执行省、市赋予部门的民爆行业管理职责,在省国防科工办的业务指导下,在市安委办的领导下,督促指导民爆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落实民爆企业生产、销售、储存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促进行业安全稳定发展。一是按季度制定了《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安康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深入民爆企业抓好督查检查工作,抓好民爆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完成全市2户民爆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年检初审及11户民爆销售企业销售许可证初审工作,并报省国防科工办最终审核。三是注重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工信字〔2018〕131号)文件,统筹做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民爆物品实行行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以及所在地政府安全监管的管理体制,市工信局按省国防科工办要求接受委托履行职责,省国防科工办没有下放市级工信部门任何针对民爆企业的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且省国防工办也无相关管理台帐模板,但是为了便于掌握全市民爆企业基本情况,我局已自行建立了全市民爆企业管理台账,对相关企业情况,能够反映并满足对企业安全监管的需要,经省级主管部门和省市安委会多年检查,也给予了肯定和口头表扬。安全检查工作均记录在案。
关于“未发现市工信局建立出台工业及中小企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年度方案或规划等相关资料”这一问题。按照部门法定职责,市节能办(发改委)负责“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等,所以工信部门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是在市节能办的指导下开展的,市节能办从未要求我局拟定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方案或规划,省工信厅从未编制过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年度方案或规划。我局在2016年就制定印发了《安康市工业清洁生产促进方案》,此方案的实施期为2016年至2020年,所以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方案是存在的。
(二)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的实施进度及完成方面存在的问题。
回复意见:目前,石泉县天新丝绸有限公司水污染改造项目已完工,并取得竣工验收批复;平利县盛丰源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废水处理工程已全面完工,企业已按平利县环保局要求组织完成竣工验收。需要说明的是,因镇坪县美味佳有限公司经济效益不佳,无力承担废水治理工程费用,镇坪县政府已将其调整列入2018年县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统筹解决,从省级财政争取配套资金推动改造升级。其污水主要是定点屠宰所产生,业务归口在商务部门,而县上又将其污染治理任务下达到农林科技而非经贸部门。目前该企业废水治理项目已全面开工并进入土建阶段,预计将于明年上半年竣工。
(三)政府部门牵头负责重大项目建设及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回复意见:今年8月底,根据省工信厅接受专项审计工作有关安排,省工信厅规划处发文《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18〕193号),要求在10月31日前对2017年支持的省级财政资金项目进行验收(本次支持项目涉及我市泸康酒业、南水汽配、普瑞达电梯、奥邦锻造4个项目),我局于9月上旬发文要求相关县区及时做好初验工作,为便于开展工作,我们在发文时要求对2017年消费品“三品”资金项目也一并组织初验(宁陕岭南山泉、北医大2个)。其中南水汽配项目计划2019年9月建成,普瑞达电梯项目计划2018年12月31日建成,但该项目科研楼尚未完全竣工(高新区经发局正计划拟文向我局报告),宁陕岭南山泉项目专项资金审计报告正在编制之中,这三个项目暂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其余三个项目由于准备专项资金审计报告等竣工验收资料和协调有关部门等多种原因,均在12月底才完成竣工初验工作,并于近期提请我局进行复验。我局口头请示省工信厅规划处申请推迟验收时间,省厅口头答复予以同意。2019年1月4日至8日,我局联合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北医大、泸康酒业、奥邦锻造、岭南山泉进行了复验工作,并尽快将验收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督促协调,待南水汽配、普瑞达电梯两个项目竣工并完成初验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