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2日08时50分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105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政发〔2020〕17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9-18 16:00
内容概述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确保政令畅通、法制统一,根据中、省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要求,市政府对2020年7月20日前发布、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市政府规章继续有效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9件、需修订完善1件、废止2件、失效7件。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确保政令畅通、法制统一,根据中、省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要求,市政府对2020年7月20日前发布、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市政府规章继续有效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9件、需修订完善1件、废止2件、失效7件,现予以公布。
  对需修订完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订,按规定程序重新发布,逾期未完成修订的,自动废止;对废止或失效的文件,自废止或失效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决定,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为谱写新时代安康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章目录
     2.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需修订完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章目录

序号

市政府规章名称

文号

实施机关

清理结果

1

安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安康市人民政府令第1

市司法局

继续有效


 

附件2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实施机关

清理结果

1

安康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

安政办发〔200986

市医疗保障局

继续有效

2

安康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试行办法

安政办发〔201010

市医疗保障局

继续有效

3

安康市市级储备猪肉管理办法

安政办发〔201141

市商务局

继续有效

4

安康市大宗蔬菜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安政办发〔201141

市商务局

继续有效

5

安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安政办发〔201247

市住建局

继续有效

6

安康市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人事编制动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安政办发〔201281

市教体局

继续有效

7

安康市社会用字管理规定

安政办发〔20132

市教体局

继续有效

8

安康中心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试行)

安政办发〔2013102

市自然资源局

继续有效

9

安康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

安政办发〔20144

市民政局

继续有效

10

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安政办发〔2014130

市人社局

继续有效

11

安康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

安政办发〔201665

市财政局

继续有效

12

安康市江河湖泊采砂管理办法

安政发〔201620

市水利局

继续有效

13

安康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

安政办发〔2016139

市公安局

继续有效

14

安康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股权代表管理暂行办法

安政办发〔2016135

市国资委

继续有效

15

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安政办发〔2016191

市农业农村局

继续有效

16

安康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

安政办发〔201754

市卫健委

继续有效

17

安康市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安政办发〔201794

市审计局

继续有效

18

安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安政办发〔2017149

市财政局

继续有效

19

安康市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安政办发〔2017149

市财政局

继续有效

20

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

安政办发〔20189

市自然资源局

继续有效

21

安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安政办发〔201848

市市场监管局

继续有效

22

安康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

安政办发〔201890

市城管局

继续有效

23

安康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政办发〔201923

市国资委

继续有效

24

安康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

安政办发〔201927

市人社局

继续有效

25

安康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安政办发〔201948

市财政局

继续有效

26

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安政发〔201921

市司法局

继续有效

27

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

安政发〔201924

市医疗保障局

继续有效

28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

安政办发〔202012

市人社局

继续有效

29

安康中心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安政办发〔202016

市交通局

继续有效

   


附件3


需修订完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实施机关

清理结果

1

安康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管理暂行办法

安政办发    2016135

市国资委

修订完善

 


附件4


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实施机关

清理结果

废止或失效日期

1

安康市农村汽车客运站管理办法

安政办发    200893

市交通局

废止

本决定下发之日

2

安康市移民搬迁分散安置规范管理办法(暂行)

安政办发    2016143

市自然资源局

废止

本决定下发之日

3

安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安政发      200816

市医疗保障局

失效

2020.1.1

4

安康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安政办发    200974

市医疗保障局

失效

2020.1.1

5

安康市城区街道“门前四包”责任管理办法

安政办发    201495

市城管局

失效

2019.8.25

6

安康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

安政办发     201495

市卫健委

失效

2019.8.25

7

安康市富硒食品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

安政办发     201495

市市场监管局

失效

2019.8.25

8

安康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

安政办发    201596

市人社局

失效

2020.9.4

9

安康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安政办发     20186

市教体局

失效

2020.1.23


  公文PDF原件:安政发〔202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