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0日11时30分 |
一、事项名称:市属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备案
二、设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393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陕西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审批验收事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煤局发[2014]29号)
三、申请条件
1、已按照煤矿建设项目审批要求完成全部建设审批手续。
2、已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与各项目参建单位履行完全部手续,具备安全建设条件的市属煤矿建设项目。
四、办理材料
1、申请文件;
2、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3、项目初步(开采)设计批复文件;
4、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
5、采矿许可证;
6、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
7、施工和监理企业中标通知
8、工程治理监督登记手续;
9、施工安全措施;
10 、拟开工日期
11、与救护对签订的救护协议;
12、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办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中心东附楼 。
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咨询电话:0915-3209161
八、办理流程:市政务大厅B01号窗口受理——后台审核——市政务大厅B01号窗口送达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