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0日15时30分 |
一、事项名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陕煤局发〔2017〕24号)。
三、申请条件
1、属于证照齐全的合法生产煤矿;
2、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有关要求.
3.申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矿井。
四、办理材料
1、申请文件
2、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3、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申报表:
4、煤矿矿长安全生产承诺书;
5、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煤矿矿长承诺书;
6、营业执照;
7、采矿许可证;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合格证;
1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及奖惩办法
11、煤矿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五、办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中心东附楼 。
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咨询电话:0915-3209161
八、办理流程:市政务大厅B01号窗口受理——后台审核——市政务大厅B01号窗口送达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