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3日10时09分 |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对我省2019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的煤矿予以公示。
一、关闭退出煤矿名单
煤矿名称 退出产能(万吨/年)
神木县永兴乡燕沟扶贫煤矿 30
榆林市榆阳区七山煤矿 60
延安市车村二号煤矿有限公司 30
铜川市耀州区白石崖矿业有限公司 90
陕西兰利煤业有限公司 15
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岭煤矿 30
紫阳县百盛矿业有限公司 5
汉滨区新坝乡火烧垭石煤矿 3
镇巴县赤北区农机厂煤矿 15
二、有关要求
1、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引导退出煤矿关闭工作,按煤矿隶属关系由煤矿所在市、县(区)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关闭煤矿必须停止一切生产活动,由各市、县(区)政府负责,按照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要求,逐矿进行验收。
3、请各有关部门据此吊(注)销关闭煤矿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许可证等证照,并停止供给生产用电。
4、各有关市、县政府要将2019年引导退出煤矿关闭情况、验收结果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63913067
陕西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
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