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3日10时06分 |
各县区经贸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试验局)经发局,各县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长安银行安康分行辖属各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安康市中小微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融资支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安政发[2020号]3号)要求,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长安银行安康分行联合开展“抗击疫情,助力小微”专项融资保障对接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全力服务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扩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时效,降低融资成本,发挥金融在关键时期、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重要作用,市工信局牵头建立专项对接机制,联合长安银行安康分行,全力保障我市企业复工复产的融资需求。
二、支持范围
1、复工复产小微企业资金投向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指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人经营贷款)。
2、重点支持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及上级机构下发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中的客户。
三、产品类型
1、小企业快速贷款业务
正常经营在6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在落实有效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后,授信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款最高额度500万元,最长期限3年。
2、存续贷业务
在本行有存量贷款的小微企业法人客户,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经客户自愿申请,我行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办理续贷,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客户原存量贷款的一种贷款产品。
3、抵押类小微企业法人贷款
积极支持符合省内的自有(含借款人所有、控股股东所有、实际控制人所有)房地产(住宅抵押的抵押物非抵押人唯一住房)抵押类小微企业法人贷款产品,除国家政策明确禁止新增融资的客户外,可不受行业政策限制,贷款最高额度1500万元,单笔流动资金贷款最长期限3年。
4、担保类贷款
针对由安康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的小微企业发放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最长期限1年。
四、主要支持措施
(一)建立对接机制,成立金融服务企业领导小组
各县区经贸(发)局要明确1名领导同志牵头,并确定专责联络员负责本区域内各企业与长安银行安康分行的对接工作。积极组织、指导相关企业及时上报长安银行安康分行小微企业客户融资需求意向表信息,并向长安银行安康分行各支行推荐辖区内复工复产企业,帮助企业尽早完善融资条件。
长安银行安康分行成立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服务企业领导小组,组织辖内机构全力支持全辖重点复工复产企业各项金融需求,开通授信绿色通道、建立应急服务机制,全辖14家网点积极响应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资金需求。
(二)切实推动减费让利,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各级政府部门及我行政策指导及授权下,给予企业最优惠融资利率。同时开辟绿色通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复工兴产,坚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五、企业贷款信息收集
请各县区广泛宣传,组织辖内企业于9月30日前填写《长安银行安康分行小微企业客户融资需求意向表》,发送至245310092@qq.com;或者电话联系长安银行安康分行各机构,长安银行安康分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部对填报企业信息组织各机构网点进行审核,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韩敏 0915-3211668
长安银行安康分行联系人:
长安银行安康分行明道彬 0915-8166190
营 业 部 王小波 15769255028
香溪路支行 马忠美 18609159915
汉滨区支行 阮 瑶 18690518877
南环路支行 吴秀玲 13891506111
巴山西路支行 王晶晶 18509150414
旬阳县支行 李彬森 13709150515
紫阳县支行 余小兵 18690505166
平利县支行 何媛媛 15591501077
石泉县支行 常 宁 18992524321
汉阴县支行 李乾军 15319815522
岚皋县支行 周 立 18791555210
白河县支行 梁 栋 15619153030
宁陕县支行 宋 军 13772239144
恒口区支行 刘建刚 13319159898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安银行安康分行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