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公布全市未加碘食盐供应点
作者: 郭浩淼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9日16时37分
|
|
依照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关于规范和加强我省未加碘食盐供应及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19〕245号)精神和相关法规,结合《陕西省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陕西省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补充方案(2019-2020年)》的目标要求,为规范未加碘食盐销售管理,满足特殊人群对未加碘食盐消费需求,按照科学补碘的原则,现将我市未加碘食盐供应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消费者遵照医嘱到指定销售网点购买未加碘食盐。
附件:安康市未加碘食盐供应点名单.xlsx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