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国资发〔2017〕33号
安康市蚕种场:
依据《安康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配置及管理暂行办法》(安字〔2016〕179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张保华同志任安康市蚕种场副场长(法定代表人,主持工作)。
安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