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兰金燕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6日15时10分 |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宪法修正案颁布后的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安康市市工信局积极参与了12月5日在白天鹅广场集中开展的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安康”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市工信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精心制作了宣传展板和资料,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安全生产、平安企业创建、煤炭生产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了宪法及与行业内相关的法律知识。
活动中,共摆放展板4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并印制发放了50册新修订的《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对新《条例》进行了全面宣传,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建设法制安康营造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