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国资委)第一党支部“三个标准”审定党员个人承诺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0日17时38分  
 

 

528日,按照 示范党支部创建年活动要求,市工信局(国资委)机关一支部召开第5次支委会,立足岗位,结合实际,对每位党员的个人承诺书进行审定,推动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支部书记及支委委员结合每位党员的职务、职责、承诺事项进行分析筛查,针对承诺内容落实“三个标准”:一是坚持服务中心工作标准。要自觉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出发,积极投入工业经济、国资监管工作中去,体现切合实际、具体实在、量力而行的可行性;二是坚持针对性标准。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和行业要求,科学确定承诺内容,将承诺内容与本质和工作岗位职责、行业特点联系起来,体现有的放矢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内容务求具体实在,要避免承诺内容过大过空,不切实际;三是坚持实效性标准。承诺内容要突出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开拓创新,用优异的岗位绩效服务于群众和基层。

会议要求每位党员承诺内容不能超过党组织的职能范围和党员个人能力、职责,或承诺目标偏低,不能体现先进性要求的现象,确保承诺内容选得准、定得实,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求切合自身工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党员承诺事项,支部书记对符合“标准”要求的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