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1日11时39分  
 

 

各县区经贸局、高新区经发科技局、恒口示范区经发招商局:

现将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中企人发〔201746号)转发你们,请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企业技术人员按自愿原则主动按期参加学习,技术人员所在企业单位应为参学人员提供便利和支持。

 

附件:陕中企人发〔2017〕46号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