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1日11时39分 |
各县区经贸局、高新区经发科技局、恒口示范区经发招商局:
现将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中企人发〔2017〕46号)转发你们,请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企业技术人员按自愿原则主动按期参加学习,技术人员所在企业单位应为参学人员提供便利和支持。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