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五大亮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6日07时33分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资委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市国资委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五、六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中心任务,大胆探索,攻坚克难,实现了理顺体制、规范监管和市属企业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目标,保障了国资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呈现出五大亮点。

一、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20165月,市编委同意为市国资委增设一名副主任,将内设科室由1个增至3个,并专门设立副县级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3名,科级专职监事3名,国资委新增编制11个,大大加强了市级国资监管力量。市级层面,国资委对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金融平台类企业市国资委委托市财政局监管;县区层面,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落实了责任主体,市、县国资监管机构实现全覆盖,国资监管职能职责全面落实。

二、国资监管顶层框架制度日趋完善

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中、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指导及实施意见,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框架制度,企业分类管理、公司章程管理、企业国有股权代表管理、企业负责人管理、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和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已正式印发;企业监事会和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待中、省相关规定修订完善后正式印发。

三、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取得新进展

协调组建了市交通建设公司、扶贫开发投资公司、体育产业发展公司等5户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指导市政通公司完成了企业清算;指导市倡育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公司和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与原主管部门的脱钩改制;协助解决市技人劳务公司改制遗留问题;在安康正大制药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追缴收回了10余年前拖欠市政府资金585万元、拖欠企业国有资金130余万元,保障了国有资产不流失,维护了企业的稳定;启动了西安铁路局安康建筑段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四、国资监管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召开了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移交会议,完成了直接监管企业的监管移交,与委托监管部门签订了“委托监管协议”,明确了国资委、委托监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在移交过程中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盘清国有资产家底;对部分重要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了配备,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转;启动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对企业公司章程进行审核把关;首次与企业签订了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向企业下达了年度经营业绩指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首次对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实行年薪制和核准制,对其基本年薪进行了核准、审批;首次开展了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协助市财政局完成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全年实现收益上缴2542万元;首次开展了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为企业国资监管及财务监督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首次向市属8家重点企业派驻了监事会或监事,强化了对国有企业当期和事中的监督。

五、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空前加强

促进市委出台了《关于在深化全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并将市工信局党委更名为市工信局(国资委)党委,全面领导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在理顺国资监管体制的同时,全面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党建体制,将归属原主管部门的企业党组织统一划归由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目前已在市属36户企业中建立了2个企业党委,2个党支部,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下一步即将启动企业公司章程全面修订工作,将国企党建和党的领导内容纳入公司章程,依法实现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