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4日11时34分 |
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安康富硒食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 | ||
索引号 | 559376316/2023-0218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陕工信发〔2016〕409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11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年12月04日11时34分 |
陕工信发〔2016〕409号
安康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6〕97号)精神,提升安康富硒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做优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全省食品工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结合安康实际,制定本计划,作为我省食品工业落实“三品工程”的配套方案。请组织学习并做好落实。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11月28日
进一步支持安康富硒食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2016-2020)
一、发展思路
立足自然资源禀赋优势,坚持绿色健康发展理念,以消费品“三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引领,以打造千亿元富硒食品产业为目标,以建设“一平台一基地”为主要任务,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壮大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创新营销模式,促进富硒食品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二、发展目标
---产业规模不断壮大。2020年,富硒食品产业链产值达到1000亿元,工业产值达到600亿元,将安康建设成为全国富硒食品产业加工基地。
---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增强。2020年,培育形成产值30亿元以上企业1户、10亿元以上企业5户,亿元以上企业120户。
---品牌培育成果显著。2020年,培育形成5个中国驰名商标,30个陕西省名牌产品。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产学研”创新平台
1.推进国家级平台建设。加强中省市战略合作,统筹科技资源,集聚创新要素,加快推进与中国农业科学院院地共建战略合作项目建设,力争到2020年,将安康建设成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富硒食品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富硒食品研发中心”、国家级特色(富硒)高效农业示范区。
2.构建省级创新平台。以政府引导、重点企业和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组建陕西省富硒食品产业创新发展联盟,充分发挥产业联盟在产业融通、信息沟通、成果连通等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共同培养人才,共建示范基地和研发中心,共享科技成果的体制机制,助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3.加强校企深度合作。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深度合作,开展富硒食品深加工技术攻关及新产品研发。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安康学院等为重点,实施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培养富硒食品加工、检验检测等专业技术人才50-100名。
(二)打造全国富硒食品产业加工基地
1.优化产业布局。组织制定富硒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形成以安康高新区为引领,以汉江沿岸和月河川道为重点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大力支持安康高新区富硒食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设,突出龙头地位,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发挥汉滨、紫阳、平利、岚皋、汉阴在富硒矿泉水、茶、绞股蓝、魔芋等产业的优势地位,鼓励特色资源向工业园区和龙头企业集聚,形成主业突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
2.打造龙头企业。重点在富硒矿泉水、茶、绞股蓝、魔芋、畜禽等行业支持一批实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富硒食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装备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做优做强。遴选10户标杆企业,开展与国内知名企业进行比对,通过对标考核,示范带动,持续提升企业产品品质和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不断拓展融资渠道。
3.培育知名品牌。积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制定品牌培育计划,建立省、市、县三级品牌培育体系。加大品牌宣传力度,组织企业开展品牌产品“全国行”、“网上行”和“进名店”等活动。鼓励企业申报著名(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申请使用地理标志,开展认证和保护工作。加大品牌整合力度,整合推出富硒安康城市名片背书,叫响“中国硒谷”地域品牌,推行品牌使用与维护市场化机制。
4.创新营销模式。支持企业创新营销模式,鼓励应用“互联网+”开展线上销售。推动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大型商超对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接,加快推进安康市富硒产品O2O交易平台等重点商贸物流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到省内外一线城市建立自主品牌连锁店、专卖店,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举办专场推介会,逐步形成线上线下、国内外多层次的营销网络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动机制。省市县工信部门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安康市(县、区)工信部门要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夯实主体责任,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措施,对发展成效显著的县(区)工信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安康富硒食品企业开展研发创新、品牌培育和项目建设,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富硒食品研发创新平台的给予支持。
(三)充分发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中小企业发展、工业技改等产业基金作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对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四)积极开展促销奖励。对增速快、结构调整成绩显著、主营产品进入国内国际市场且占一定市场份额的企业实施促销奖励。对安康市组织企业赴省内外召开专场推介会、展销会等给予补助。对标示范企业在示范期间,根据考评结果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