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5日03时01分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暨地质灾害防治防汛、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在我市召开的全省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之时值汛期,市工信局高度重视,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市工信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康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安康市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安办发〔2014〕17号)和市安委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的通知》(安市安委会发〔2015〕7号)精神,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和不安全不生产的规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信(经贸)主管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因落实不力,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且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领导责任,依法依纪予以问责。
会议强调,市工信局要加强对煤矿、民爆、工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指导,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坚持不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重大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好机关防洪抢险包抓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精准落实预案,明晰运作程序,确保包抓对象和机关安全度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企业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全系统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通过一系列举措,确保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