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7日00时21分 |
安工信字〔2016〕3 号
各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高新区经发科技局,恒口示范区经发招商局: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中小工业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水平,根据《安康市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安工信发〔2013〕40号)、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申报2016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的通知》(陕中企技发〔2016〕24号),市局决定2016年认定一批市级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同时推荐申报2016年度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的认定管理工作,是省局、市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充分发挥创新研发中心在促进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转型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落实全市“企业创新工程”和全市工业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专项工作,请各县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取得实效。
二、依据《办法》,分级申报
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申报、推荐、认定的依据是《安康市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暂行)》、《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新申报企业向所在县级主管部门提出安康市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申报;原已经认定的市级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可提出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文件
申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须经所在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签署初审和推荐意见。
1、申报书。市级中小企业研发中心申报书见附件;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申报书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导航: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官网——通知公告。
2、附报材料:
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能够体现申报单位技术研发水平(主要包括近3年承担省级以上课题的任务书,获得专利、新产品的证书,科研成果应用成效,相关荣誉证书等)、科技创新能力(包括企业人员素质情况、研发条件、科研合作协议、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文件等)以及财务状况(资产评估证明、研发投入情况、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信誉等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申报文件正式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送市局科技创新办公室。
请各县区局结合实际,围绕骨干行业、区域特色产业,工业集中区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做好市级中小企业研发中心筛选推荐工作。
联 系 人:康景轩
联系电话:0915—3211668
电子信箱:474671737@qq.com
通信地址:汉滨区育才西路113号市政府前楼5—19室
邮政编码:725000
附件:1.安康市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下载)
2.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申报2016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
发中心的通知》(陕中企技发〔2016〕24号)(文件及申报书自行下载,不另附)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