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02时56分 |
按照市消费者协会《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要求,市工信局结合工作职能,并于3月15日上午,组织工作人员在白天鹅广场参与“3.15”广场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以营造放心安全消费环境为目的,向广大市民宣传设计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并开展现场咨询,接受现场投诉。
宣传活动中,市工信局对前来咨询和过往群众发放打击电信诈骗、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及我市散装水泥发展概况等宣传资料共计500余份,现场处理投诉1件,为构建诚信、公平、法治、和谐的消费环境尽一份心、添一份力。此次活动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主办,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