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0日07时27分 |
各县(区)中小企业局、高新区经发科技局、恒口示范区招商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现将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开展非公企业政工师职称评审的通知》(陕中企非公发〔2015〕84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等要求严密组织,把关推荐,按时报送申报资料。现将我市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政工师职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凡符合政工师申报条件的所有非公企业相关人员均可提出申报。
申报组织工作坚持辖区管理原则。各县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按行政关系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申报工作;原市直企业申报由汉滨区负责受理。
二、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企业推荐、县市级企业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推荐上报。
三、职能职责
市局成立以党委书记许启政为组长、总工程师汪学军为副组长,康景轩、李世吉、王世强为成员的政工师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具体业务由科技创新办公室承办。
企业对申报人的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人资料的真实性负审核把关责任;市工信局对应上报材料的完整性负审核责任。
四、资料报送
各县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以正式文件集中推荐报送申报资料,市局不受理任何个人报送的申报资料。资料内容包括:推荐申报的正式文件(附汇总表,含电子版)、政工师申报人纸质资料(个人申报资料和各类原件资料分装两个档案袋)。资料报送时间截止2015年12月20日。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办 张承娥 3211668
电子信箱:405525419@qq.com
附件:陕中企非公发〔2015〕84号(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