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0日00时44分 |
为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管,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015年9月1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全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告》(陕政函〔2015〕181号),决定自即日起,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我省相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陕西省此次公布的目录清单共包含3类91项涉企收费项目。其中,《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65项;《全省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16项;《全省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10项。《通告》明确指出,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附件:
1、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pdf(附件下载);
2、全省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pdf(附件下载);
3、全省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pdf(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