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经贸局采取“四项措施”实施“铁拳执法”全覆盖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5日16时53分  来源:
 

 

为了全面落实市工信局[2015]66号、县委会[2015]3号文件精神,我局在全县工商、中小微、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铁拳执法”行动,我局采取“四项措施”实施 “铁拳执法”全覆盖,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方面对新、改、扩建项目继续坚持“以新带旧”原则,严格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工作;另一方面,稳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在安全生产、职工健康、应急预案、操作规程、隐患整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督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落实企业主管直管安全的监管责任。对各企业第一安全责任和分管安全责任人职责核实,实行动态监管和明查暗访督查,并督促工商、中小微、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自查事故隐患,对检查出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要求进行逐项治理,同时,对前几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排查 “回头看”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三是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铁拳执法”相结合。工商、中小微、劳动密集型企业,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加强隐患管理的各项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 “铁拳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共排查一般隐患8起,已整改8起,整改率100%;。 

四是充分发挥舆论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县政府、安全生产网站等媒介和安全生产宣讲教育及法制宣传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大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开展投诉举报和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决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