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5日08时16分 |
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个方面开展防治行动。
“水十条”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必将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丰富清洁的水资源是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保护好汉江水质、利用好水资源优势是关系全市人民福祉、关乎安康未来发展的大事。近年来,我市采取了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齐抓共管,综合施策,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但是,当前全市水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执法手段偏软、惩治措施不力、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仍然存在,水环境和水资源的保护任务十分艰巨。“水十条”作为关系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水污染防治的坚定决心和人民群众对水环境保护的迫切需求。
“水十条”对政府职责、水污染预防、水污染治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监督与应急、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最严格的规定,构建了最严格的水污染防治制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为有效解决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对于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发挥生态环境比较优势、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要充分认识“水十条”颁布实施的现实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水十条”的贯彻落实,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抓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全面打响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汉江流域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