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5日10时31分 |
近日,省政府通报表彰2014年度全省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先进单位,安康市汉阴、旬阳、平利、岚皋等4个县级人民政府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获省政府通报表彰。
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从2011年开始,省政府每年将专项考核各设区市、各县(市)和市辖区的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对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综合测评得分前4名的设区市、前15名的市辖县和前5名的市辖区,授予年度“陕西省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先进单位”。
经省目标考核办综合测评,2014年度,汉阴县、旬阳县、平利县、岚皋县考核排名分列全省第二、第四、第五和第九位,被授予“陕西省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