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2日09时31分 |
为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应对和减少雾霾天气污染,今年市政府印发了《安康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加快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这一目标任务。
市工信局作为工业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紧紧围绕“调结构、优布局、强监管、严考核、广宣传”主线,积极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各项行动措施。为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按照责任分工,详细分解任务目标,精细制定淘汰方案,狠抓督查督办。截至目前,已淘汰拆除安康中心城区10蒸吨以下的工业企业燃煤锅炉7台,改用清洁燃料6台,拆除进行中1台,占全部淘汰任务的93%。同时针对个别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拆除进展不力的情况,及时下发了《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督办通知》,并对每家企业专门实地督促查看,认真宣传治污降霾、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倡导低碳生产方式,不断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替换的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