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3日08时48分 |
随着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和省环保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县域工业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今后我省县域工业集中区在向集约化、集群化、新型化转型升级的发展过程中,要更加重视环境保护问题,更加科学的界定集中区环境容量与资源承载能力。
《意见》分别从强化项目准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考核管理制度等方面对今后县域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发展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
一是要坚持科学规划,落实环评制度。集中区建设规划应与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多划”合一,强化集中区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是严格环境准入,强化项目管理。入区项目必须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国内领先技术装备,能够对特征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集中区管委会对项目主体工程和污染治理配套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企业生产条件。实施污水集中处理。集中区内企业应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推进集中区集中供热系统建设,确保固体废弃物妥善安全处置。
四是健全管理制度,履行环境管理。实行环境问责,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制定集中区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集中区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近期我局将与环保部门联系开展县域工业集中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