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经贸局集中学习《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4日09时48分  
 

 

91,经贸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县纪委转发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暂行规定》的内容,进行了逐条学习和解读。并要求从现在开始,严格落实和执行。  

二是严格执行规定。全体干部职工都属于文件规定的范畴,一定要严格执行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干部职工严禁操办庆生祝寿、乔迁、子女升学、入伍、孩子满月等其他喜庆事宜的宴席,如有违反,局纪委将严肃查处。

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局领导和各股室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的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管理和监督职责,如有干部职工违反规定实行“一案双查”,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