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0日10时16分  
 

 

安工信发[2014184

 

各县区经贸局,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工信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工信部节[2014273号,以下简称《方案》,可上网下载)的通知精神,省工信厅将组织开展《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编制工作。为做好本轮提升计划的编制,现对认真做好本县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备选项目的筛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工信部《方案》的落实

《方案》以钢铁、建材、石化、化工和有色行业为重点,提出了36项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对指导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消减污染物排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按照《方案》要求,省工信厅将在组织申报清洁生产备选项目基础上,结合我省工业发展特点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制定《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强化效果考核,确保提升计划的深入实施,取得实效。

二、组织做好清洁生产备选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范围

以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量大的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为重点,实施项目重点采用《方案》明确的成熟、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技术改造,达到大幅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目的。项目实施期限为2013年至2017年。

(二)项目申报条件

备选项目需满足下列要求:

1.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施后原则上不新增产能;

2. 项目不含国家现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工艺、装备;

3. 项目为现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不含新建及异地搬迁改造项目;

4. 项目整体(含子项)近三年内未得到中省财政资金支持(已申报其他渠道中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 项目采用技术参照但不限于国家发布的行业清洁生产推广技术;

6. 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削减30%以上;

7.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县区经贸局上报申请文件。文件内容主要包括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说明、申报条件符合性审查意见、项目总投资额核定情况、本地区本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及项目实施对削减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效果,对项目真实性及项目整体(含子项)近三年内未得到中省财政资金支持的承诺说明,并附备选项目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2)。

2. 备选项目申请材料:由申请企业填报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备选项目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3),并附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复印件,企业银行信誉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各县区经贸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备选项目。请于20148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文件、备选项目汇总表、备选项目申请材料纸质版2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市工信局企业发展科。市局组织对申报的备选项目进行审核后,推荐纳入《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

联系电话:3219921    邮箱:ak3219921@163.com

 

附件:1. 工信部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

2. 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备选项目汇总表

      3. 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备选项目申报表(附件下载)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