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6日15时53分 |
安工信发(2014)107号
各县区经贸局,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恒口示范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局:
现将工信部、财政部《关于联合组织实施高风险污染物消减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14]16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准确掌握辖区高风险污染物存在情况,对照《国家高风险污染物消减行动计划》,加快实施汞消减、铅消减和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重点工程,从源头上减少汞、铅和高毒农药等高风险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各县区局请务必于
附:工信部、财政部《关于联合组织实施高风险污染物消减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14]168号)(附件下载)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