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4日21时35分 |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协调监管机制,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利县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把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为政府执政为民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
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该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县政府办主任、县人社局局长为召集人,县发改、公检法、工会、维稳办、经贸等26部局为联络员的协调议事机构。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人社局分管劳动监察工作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信息收集,情况反馈。
明确了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突发事件。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日常督查督办,采取阶段性地专项督办,联合督办,跟踪督办,上门督办以及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监督成员单位按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同时,对因拖欠工程款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建立工程项目数据报批“信息化”,舆情研判“网格化”,相关信息资源共享“集成化”。公安机关将对恶意欠薪而引发群体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厉打击;法院将对拖欠工程款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结,提高案件的审结率和执行率等等措施。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由召集人临时决定召集,做到信息畅通,分工明确,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防止因工作“缺位”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每次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予以确认,印发成员单位,报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做到上下口径一致,政令畅通,坚持执行到位,确保联席会议的权威性和效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