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0日09时11分 |
安工信发〔2014〕86号
各县区经贸局: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安市法治办发[2014]4号)精神,决定在全市企业中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助推“全国综治优秀市”创建, 通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使企业自觉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树立守法、诚信、负责的社会形象。
二、创建要求
1.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坚持从实际情况和企业条件、发展水平出发,坚持创建标准,积极稳妥地组织各类企业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全市计划创建25个诚信守法企业。
2. 自愿申报,分级负责。全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是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调动企业的创建积极性。县区经贸局认真对照《安康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标准》,指导企业完善创建资料,择优推荐上报。
3. 注重实效,逐步完善。注重创建过程和实际效果,积极探索和逐步规范完善“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的内容标准、方法形式,探索建立客观、公正、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确保创建质量,不断推动和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创建内容
1. 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培育企业诚信文化,塑造企业诚信形象,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诚信观念和信用素质。
2. 加强企业法治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法制定并完善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
3. 加强企业用法行为。严格遵守劳动保障、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信用良好;遵守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等法律法规。
4. 加强企业组织建设。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力度,实行职工民主管理。
5. 加强企业内部环境建设。建立完善企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企业内部环境。
6.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发展社会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4月至5月底)。县区开展调查研究,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申报阶段(2014年6月至2014年8月)。各县区于8月底前按任务分配名额将诚信守法企业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市工信局企业发展科。
第三阶段:总结推广阶段(2014年9月至11月)。宣传推广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县区要重视“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起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责任,推进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 结合实际,加强指导服务。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增强创建主体意识,帮助企业依法完善各项制度。
3.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总结“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做法经验,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1. 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任务分配表
2. 安康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标准
3. 安康市诚信守法企业申报表(附件下载)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