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化局制定关于促进“飞地经济园区”发展的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3日09时11分  
 

 

“飞地经济园区”建设是我市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的重大举措,是安康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必然选择。近日,市工信局根据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市政府《促进“飞地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精神,从八个方面制订了促进“飞地经济园区”发展的意见:

一是支持“飞地经济园区”申报省级重点发展县域工业集中区。二是加大 “飞地经济园区”企业的支持力度。所申报中省项目名额不低于上报总数的50%。市级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总额的50%用于飞地经济园区建设及企业扶持。三是支持“飞地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省级安排我市的项目资金扶持,50%用于飞地经济园区 “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是搭建“飞地经济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服务业绩优先申报中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予以项目资金支持。五是拓宽“飞地经济园区”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园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市融资。建立银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银企合作项目洽谈,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六是加强“飞地经济园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园区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创新研发中心机构建设。安排专项培训经费,用于园区内企业家素质和职工技能的培训。七是实施“飞地经济园区”企业“两化融合”工程。推进企业生产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变,实现工业发展方式转变。鼓励网络运营商及信息服务企业积极参与企业信息化,建设“智慧企业”。PLMCAD/CAMERPMES等信息运用系统在园区的企业中广泛运用。八是建立“飞地经济园区”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生产要素配置的重大问题。对入园企业数、固定资产投资、营业收入、工业总产值、利税、从业人数等指标,纳入“飞出地”所在县域工业集中区进行统计考核。